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平台”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邮编:014035
招生热线:0472-3163236 3163235(兼传真) 3163237 3163239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全日制轻工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始建于1956年。 经过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积淀了深厚的办学底蕴,先后获得了“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社会奉献突出单位”等荣誉,学校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在2007年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在2012年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所有的二十二个关键评估要素全部通过,受到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目前,学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各类图书87万册。现有在校学生近15000人,在编教职工800人,专任教师669人,博士11人,硕士200余人,高级职称180人,“双师型”教师249人,多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教学名师。
学校下设十六个二级学院、一个附属中专和一个附属职业高中,开设40个高职专业,拥有10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4门自治区精品课程,5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7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50多个运行良好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上亿元。
近年来,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先后与美国等多所国外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为满足不同层次人员学历需求,学校与天津科技大学等十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开展专、本科函授教育。同时,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还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培训、农牧区劳动力转移等各类培训工作,多次受到国家和自治区表彰。
“十二五”期间,学校提出以“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强化内涵、完善服务、提高质量,走内涵式发展之路”为总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实施“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发展战略;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建设方针,努力提高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合格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学院秉承以职业技能培养为核心,以职业素养养成为主线,以知识教育为支撑,构建工学结合框架下具有专业特色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
2014年高职招生计划为3100人,其中,招收普通文理科考生2700人;招收中职考生150人;招收汉授美术生250人。
1、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根据《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要求,按照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有“三阳”等传染病者限报食品类专业,色盲限报化工类及美工设计类专业。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按国家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并享受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