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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暂行)

时间:2013-05-10 00:00 来源: 阅读:


第一条 考点应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做好考点、考场设置和考试设备设施检查调试工作。考试必须在可实现远程联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点监控室、考务办要配备可长途直拨的固定电话和一台可上网的计算机,考务办须配置用于存放备用试卷(答题卡)的带锁铁柜,并可全方位监控。每个考点须备有2部手机专门用于应急指挥。从考务办到考场必须设有“封闭式”专用通道。

第二条 开考前1小时,考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件到考务办报到,一律不准携带手机(除考点主考、副主考外)、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和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以及具有接收或发送无线通讯信号功能的任何器材进入考点,已带入的必须交考务办公室封存。携带的其它非考试物品如各种包等也一律须交考务办统一保管。进入考点时要经专人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测。主考、副主考或指定工作人员宣布本次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通过计算机派位或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每个考场的监考员(每个考场至少有一名女性监考员),并保证同一考场内的两名监考员来自不同的单位。同时,将监考员名单通过RTX考试指挥系统上报。考试结束后,考点需将监考员名单打印好并经主考签字确认,交给自治区下派的巡视员。同时,按要求做好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时钟等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校验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本考点的电源管理,确保考试期间用电正常和相关考试设施运行正常。系统管理员按时开启网上巡查视频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