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侯元厅长在刚刚结束的全区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监考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把监考教师的责任、义务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抓实、抓好。各地必须定期组织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和考试业务教育。在开展正面教育的同时,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监考员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相关部门在不断营造良好考试综合环境的进程中,还需加大对考点及监考员权利维护力度,严防突发、恶性事件发生,保障监考教师的人身安全。
在管理上,要加大对施考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坚决杜绝监考教师面对考生违纪作弊不作为行为,对考试及评卷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纪作弊行为发生地区要追究有关考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监考及考务工作中不作为和包庇、参与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据悉,今年自治区还将出台新的教育统一考试监考员奖惩办法,使学校及教师认真、主动承担考试任务同学校综合评定、教师选优评奖、教师任职评定挂钩,监考员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对教师全面工作考核的内容,对参与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及考务工作的表现与绩效工资实行硬挂钩,对模范履行监考及考务工作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奖惩暂行办法》,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作出决定: 6月30日前,将在全区进行2010—2012年度优秀监考员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以激励广大监考员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我区的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持续、公平、公正、健康、稳步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