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今年继续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如果“高考移民”在我区参加考试录取,势必抢占投放在我区的优质招生计划,将会严重侵害我区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我区今年高考报名要求本人户口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13年4月1日,户口迁入未满两年或本人在我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未满两年,均不得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考。自治区还加大学籍审查和户籍审查力度,审查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联手审查,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户籍迁入不足两年的考生。
此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于报名期间,根据考生报名数据公示了“2013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各盟市考生(应届)名单”,考生可按盟市、旗县、中学和班级查询是否为本班学生,公示有效地监督了高考移民考生。
据了解,在2013年高考报名工作中,乌兰察布市丰镇等地违规为外地迁来我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扰乱了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正常秩序。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合发文,取消了114名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资格。
据悉,自治区对查实的“高考移民”、违规办理户籍及学籍等考生身份弄虚作假的考生都要作出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以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学籍。
据了解,今年3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有关防止“高考移民”规定,完善了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的政策。